1、2014年,我区将由自治区出资资助内蒙古户籍考取内蒙古区内高校且为低保户的考生,高职高专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4万元,该资金将直接进入旗县账户,并汇入学生账户。其他非低保内蒙古户籍的贫困生由各盟市自行出资和制定政策。
2、我区以后不再办理学籍地贷款,都改为生源地贷款。
3、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改由学生在线申请办理,以后不再发放证明,2014年为过渡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